乒乓球的基本规则有哪些?

乒乓球的基本规则

乒乓球是一项深受大家喜爱的运动,它不仅锻炼了身体,还培养了人们的团队合作精神。为了使大家更好地了解乒乓球,以下为大家介绍乒乓球的基本规则。

一、发球规则

1. 发球时,发球员须用手将球几乎垂直地向上抛起,不得使球旋转,并须在球接触手、持拍手或任何其他物体后再击球。
2. 发球的开始,即当球从抛起的最高点下降时开始。
3. 在发球过程中,球始终必须在台面上,并保持静止状态,直至被对手或裁判员击球。

二、接发球规则

1. 接发球员必须用手将球几乎垂直地朝上抛起,并且至少在球与球拍接触的瞬间身体要部分接触台面。
2. 接发球的开始,即当球从对方球拍的这一方触及台面时开始。
3. 在接发球过程中,球必须先碰到本方台面一次才能触及本方的身体或任何其他物体。

三、比赛规则

1. 一局比赛中,当一方运动员首先得到2分时,双方运动员应交换方位。
2. 发球员连续两次发球失误或发球被对方运动员接住,对方运动员得1分。
3. 当比分打成10:10时,先多得2分的一方为胜方。
4. 一局中当一方运动员首先得到8分时,双方应交换方位。
5. 发球员无论是在接发球方还是未在接发球方,其轮流发球的权力应受到对方运动员的尊重,不得阻挠。
6. 运动员“不合法还击”将判失1分;若对方受威胁时击球并取得合法还击则双计其分数。
7. 在一场比赛中,在一方先得10分的情况下,如果对方运动员完成7次合法还击而没有超过第五次击球犯规的处罚时,则比分应改为“11:10”。
8. 运动员因故不能继续比赛,裁判员应宣布结束比赛。如该局比赛双方均不能获得冠军或亚军时,裁判员应判获得最高分数一方运动员获胜。
9. 凡改在第一裁判员不能看清比赛情况下(雾天或夜间),比赛均应先告一段落时生效进行;其它情况下必须执行按原规则裁决,已获下的几分保留不变等判罚均适用至比赛中止后根据更改时的不同情况处理等条条款。(全场比赛对一般原则不受影响)

四、计分规则

1. 21分制:所有单局比赛总得分上限为21分;当一方得到10分后可选择继续打或暂停由对方选择是否暂停;如暂停后仍继续打则再得分为一局;如暂停后对方得分则又开打为新的一局。胜者积2分;负者计为对方得1分;若平局则首先将台面红区与黑区任意双方选定的任意一个区继续比赛直到再次出现一分并把分数打到如上形式再换区继续直至一局结束(该方式一般在多局定胜负情况下用)具体换区由双方裁判在前面那局终止前讨论协商后作书面签名各自保留不可更改更无效。(最新竞赛规定目前逐步推行中)。另外现出现大比分时新赛制规定的百分比记分法一般在2比2平时及大于等于七比六的时候及与国家队同队或其他赛制对一般性的大比分没有使用可能和作用而常规比赛一般不采用此法记分。
2. 11分制:每局双方打到10平后一方必须领先赢得2分者为胜者;如双方各得9分后出现平分则先多得1分的另一方为胜者;如双方打成9平后则先多得两分的另一方为胜者。胜者积2分;负者计为对方得1分;若平局则首先将台面红区与黑区任意双方选定的任意一个区继续比赛直到双方各得6分为止(双方打到6平时若都拿到3个6分即净胜三分为一方所胜此局就此结束)如一方净胜3分至7分为该队所得积分的一个零头其余多打则为满足相应团体赛中另一要求比分之需要无实质作用如久下未果此局的加分可能是很小的幅度并不完全一样而定主要还在其他发挥的分量之上也有可能临时性不再给。(一般在不同阶段采取此法略有区别而已。)总归正规的大比分计法有明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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