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乓球比赛中的裁判规则
一、比赛开始
1. 裁判员(以下简称“裁”)应对准比赛球台及方位宣发球权(无方位时对准双方运动员的站位中间)。当裁判员发出“开始”或“得分”或“重发球”或“再试拍”的信号后,双方运动员应立即开始比赛。
2. 当裁判员将球稳定地垂直向上发出后,即给予双方运动员开始比赛提示,同时立即注意如下几点:
(1) 发球一方未先触球,即报“违例失分”。此时对方应提出异议并已稳稳接球。
(2) 裁判员对失分一方报出得分情况,然后复述握有球权一方的动作,例如:“你挥拍…”然后,由裁判员报分并递给记录员。
(3) 当运动员双方站位距离不够近时,裁判员应用手势予以调整。
(4) 在任何时间里,只要一方运动员提出击球或提要求,裁判员均应对此予以裁判。
二、比赛进行
1. 裁应按下列规则注意每一回合的比赛:
(1) 每一回合中,发球或还击的次序。
(2) 运动员在发球或还击后,是否触及接发球方台面或身体任何部位。
(3) 每一回合中,当球从对方触及或停稳后,裁判员手拿评分表首先面对主裁切入台球线路的最明显的两点标明球圈;此时该回合才在评分的讨论范围内产生;这时才开始在另一台子两侧分别报出距离标示两点的有效线,用以双方检查复核记分正确性;一旦在此确定好后裁判员和双方就都不许变动这条有效线;然后此回合的最后一项分数就要以此作为根据来决定胜负;在此回合结束时裁员就对得分方作出指示。如果还出现新回合或最后一回合的连续发球失误和失误后的下例情况之一时:主裁立即对失误方宣布“违例失分”;并将该回合分数记入记录表并交给记录员;当还击或发球的运动员离开台面时触及对方身体任何部位;发球员在发球时触及接发球员的桌面;将球从台面上提起旋发后,球触及比赛台面以外的任何部位;裁判员对上述情况宣布“违例失分”并报给记录员。
2. 记录员应将下列内容记入比赛记录表:
(1) 每次得分情况。
(2) 运动员的发球失误情况。
(3) 记录胜方和比分。
(4) 当比分出现平局时,记录每次决胜局的胜负情况。
(5) 当出现新回合时,记录回合的得分情况。
(6) 当比分出现平局时,记录双方运动员的站位情况。
(7) 当一方运动员要求擦塞时,记录员应通知裁判员。
(8) 当一方运动员要求暂停时,记录员应记下时间并通知裁判员。
三、结束前的比赛
1. 在比赛结束前3分钟,记录员应召集双方运动员到台前一起检查比分和胜负情况。此时如出现平局时,双方运动员应同时向对方示意本方最后一下击球的线路和有效站位点数。当比分出现平局时,则双方站位点数就不再继续计数。在此时裁判员应及时作出如下提示:“现在是平局…”等字样;当比赛结束时,裁应向全场比赛宣布结束和胜方;同时宣布下一届比赛的时间和地点。
2. 比赛结束后裁判员应立即取回评分表、乒乓球及比赛器材等物。同时立即把球台擦拭干净;将比赛场地恢复原状以便下一场比赛使用。记录员则应对比赛记录表作出结论性签字;然后将评分表和记录表归档保存。
3. 在每场比赛结束后裁判员应将有关情况报告给竞赛部门;以便作出总结和改进意见。
以上就是乒乓球比赛中裁判规则的主要内容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